您现在的位置: 萹蓄 > 萹蓄主治 > 正文 > 正文

违法曝光台彭州市丽春镇鑫洪竹木材加工

  • 来源:本站原创
  • 时间:2020/9/15 4:22:49

违法曝光台

彭州市丽春镇鑫洪竹木材加工厂

主要违法事实

该单位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(年11月11日现场检查时,发现该单位于年2月租赁厂房新建木材加工项目,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)。

违反法律条款

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,构成环境违法。

处罚决定时间

年2月25日

行政处罚依据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。

行政处罚措施

处以新建项目总投资额3%的罚款,即罚款人民币元(大写:伍仟零陆拾壹元整)。

主办: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

■四川将启动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,有这四大变化!

■四川领导干部离任前还要审计空气和水?!

■速览!年上半年生态环保政策大盘点!

■垃圾焚烧发电原来是这么回事儿
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


本文编辑:佚名
转载请注明出地址  http://www.bianxua.com/pxzz/6608.html
热点文章

  •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
  • 没有热点文章
推荐文章

  •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
  • 没有推荐文章

Copyright © 2012-2020 萹蓄版权所有



现在时间: